一个女人和她前夫没离婚,另找了个丈夫过了十几年,这个男人催她离婚但是她不和前夫,应该怎么办?-ag亚洲游戏国际平台
很多不守本分的女人。就是家里有老公。外边还有感情,无论离婚不离婚,跟情人关系走的远近。(又闪丢一篇)都一如既往。执迷不悟的过着她们想要的生活。
只能简单,两句说了。
很多女人都懂的。家才是最重要的婚姻是很重要的。所以说丈夫也很重要。有时候情人比丈夫还重要。那就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这种局面。
婚姻是根。家就是港湾。那在婚姻中得不到满足的女人。他就在外面寻情,或者外面碰无童着了对心怀的男人即情人,也或有意在外面。在婚烟外边寻情,找快乐。早欢喜找所谓的幸福。
许多人把婚外情当做了婚内情。婚内还有什么情呢,婚内情只能是与丈夫的情,在婚姻以外,有感情的男女关系就叫婚外情。这里咱们给它定义了。
本文的,这个题妇。这就是婚外情。
很多懂事的女人。婚内是婚内婚外是婚外。摆放的挺好。进行的也挺不错。所以很幸福。
很多不懂事的女人呢,宾主到置,反宾为主。也就是题中所说的。把丈夫冷落在家中。木来的丈夫是有婚姻的。应该是有老婆的。但是老婆不在她上班。家里面空空如也,就像没有婚姻的家庭一般。这就是有老婆发到没老婆。有家庭发到没家庭跟光棍似的。
其中。她跟这个相好生活了十几年的这个男人。本来没有老婆,为了家庭的光顾。发成了,有老婆。有家庭的人。虽然没有结婚过着是夫妻关系。虽然没有老婆用的是别人的老婆。你看这男人幸福不幸福,你看这牛逼不牛逼。你看这城市不城市。
题中的这个老婆。把自己丈夫冷落的一边。围一个野男人,当成自己的丈夫过。去到别人家当自己的家一样过。挡不住过去,还给生个孩子。这就是宾主到置,依情别恋。但是他也不离婚。好像把家过到外边。把情施在外边。也就是又成了一个家吧。在老了,不能动的时候。还会回到法定的那个家。这就是遭罪,糟糕的女人。谁找上这样的女人算倒了八辈子的霉了?
现在这个男人催他离婚,他还是不离婚。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这个女人的想法也就算我跟你外面的这个情人鬼混上十几年也就行了。我是不会埋在你脚下的。因为你是我的亲人。不是我的状。我亏了丈夫。为了你这个情人。就是个这意思。这是遇上了对眼的人。但是不合法不合理。其实那世界上没有多少合理的事情。
首先,我不知道也想不明白现在这个丈夫当初是怎样和这个女人结婚的?没通过正常的登记手续,这个婚姻是非法的!没领证结婚的,不受法律保护。现在和这个男人的生活只能算非法同居。她现在和前面的丈夫没有离婚,只是分居,但她们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如果这个女的隐瞒了上次婚姻,和现在这个男人办理了结婚证,那才是她犯了重婚罪,她丈夫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她。她和这个男的都一起生活了十几年了为什么不和他丈夫离婚,个人认为她一定做了对不起她丈夫的事心里有鬼,躲她丈夫还来不及呢怎么会主动找她丈夫去离婚。这是其一,第二点就是她明知道理亏离不掉,和现在这个男人找多种理由不办证,也是在规避重婚罪的,到民政局一查便漏馅的。第三,骗婚!别的解释我还想不通。。。目前,这女人在法律层面上还没有犯重婚罪。
下面我再和大家聊聊重婚罪:
第一、什么是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
综上所述,现在的男人明知她有丈夫没有离婚,就和她结婚,如果这个结婚成立的话,她、他都犯重婚罪,她原配丈夫可以告他们重婚罪。如果这女人只是和现在的男人同居,始终没答应办理结婚,承认结婚,她只能算非法同居,她不犯重婚罪,如果她不犯重婚罪,第二个男人也不犯重婚罪。只能算非法同居。
最后,怎么办?
如果这个女人坚持不和前夫离婚的话,你就离开她吧,时间久了,形成事实婚姻,或者生了孩子,你就很可能犯重婚罪。因为你明明知道她有丈夫没离婚还和她结婚!实在不想离开她,就和她丈夫协商解决。让她丈夫放弃她,最终和她离婚!
一个女人和她前夫没离婚,这话不通呀,另找了个丈夫过了十几年,这个丈夫应该打引号,因为那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甚至涉嫌重婚罪,俩人都有可能受法律追究!
典型的脚踏两条船,道德有问题,可以起诉离婚。
这是一起典型的重婚罪案件。《刑法》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描述,你明知女方有丈夫还与之结婚,且还以夫妻相称过了十几年,如果东窗事发,有可能难逃法律制裁,如果她坚决不同前夫离婚,唯一选择及时离开,如继续知谜不悟,后果很难预料。
时过境迁,十几年过去了,不管对方有多大的阻力或难言之隐,穷尽努力,越快越好,抓紧与前夫办理离婚手续,然后你俩申领结婚证,做到明正言顺,合理合法的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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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悟空问答邀
这个问题既拗口又别扭。严格的讲,这个女人没离婚,就不存在前夫,而是她的丈夫;另找了个丈夫过了十几年,应该是找了个姘夫姘居了十几年。
从字面意义看,她的姘夫想让其离婚而与自已好好过日子,而这个女人却不想离婚,但又想和后者有夫妻之实。
说到这里可就有些复杂了。这个女人到底想干吗呢?
是不是她的丈夫那方面不行,与她没有夫妻之实,但待她不薄或家资殷实,使她不舍?而她又想有性福生活,又不愿舍弃丈夫?
那这个催她离婚的男人可应该掰开了揉碎了好好想想了。自已倒底算啥?你自封为丈夫是不作数的,法律不承认的。她这样也不可能与你携伴到老的。待你什么用也没了,她按法律行事,回归真正的丈夫是名正言顺的。
所以答题主,我要说该怎么办?两条路任她选,要么离婚与你结婚,要么一拍两散,不再做她的面首,否则你还有其他出路吗?
题主问题总结为,男方希望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简单介绍一些方法。
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既然无法协商离婚,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双方分居多年,女方还和另一方生活,可以确认感情已经破裂,法院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
既然对方已经和另外男人共同生活,应该很注重声誉和家庭和睦,可以主动找上门协商,协商不成就搞的满城梦雨,这种情况下,对方不离婚也不行了。
搜集其涉嫌重婚罪证据,包括邻居证言证词、与对方家庭共同合影等等。证据充足情况下,警方会按照重婚罪进行立案,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可能性会增大很多。这种方式不建议采取,一方面浪费司法资源,另一方面可能会一发不可收拾,造成严重后果。
这个女人涉嫌重婚
一个女人和她前夫没离婚,另找了个丈夫过了十几年,这样的描述明显的涉嫌重婚了。
一个女人和她前夫没离婚,说明她们有结婚证,是合法夫妻。没有结婚证,对那个男的不能称之为前夫。
与丈夫没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另一男人以夫妻名义过了十几年,正符合重婚的定义:
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的行为。
有配偶的人,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是重婚。或者虽未登记结婚,但事实上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的,亦构成重婚。
我们国家实行一夫一妻制,法律明令禁止重婚。对于重婚的,不仅要解除重婚关系,还犯了重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去《刑法》规定此条,告诉的才处理,就是民不举官不究。现行《刑法》没有这条规定。
重婚罪为公诉案件,当然也允许刑事自诉。
这个女人不想和她合法丈夫离婚,就应该回归家庭回到丈夫身边。
这个女人既不和丈夫离婚,又想和身边这个男人过,脚踏两只船,实际在心里还有丈夫,把身边男当提款机或者当备胎。
这个男的自己好好想想吧,她要有真心,就回去把婚离了,回来登记结婚。光明正大过日子,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
她不想与丈夫离婚,说明她不是真心与这个男子过,只是玩一玩,玩够了回到丈夫那边去。
现在这个男的别傻了,快点离开这个女的,寻找自己的幸福吧。
答,重婚罪,后果将不堪设想,而且还很严重,完全可以去告她,让他的老公来看看,这顶帽子多大多绿啊!从头绿到脚了,家有家规法有法规,或者是让她,自生自灭,这种女人真的是没得救了,希望她受到,法律的严惩,不守规矩的女人,对自己与家庭不负责任的女人,我真的是无语了!
这女人要是与后面的丈夫也领了结婚证的话,那末她就犯了重婚罪,要吃官司的。
既然后面的丈夫叫她与前面的丈夫去离婚,她又拒绝去办离婚手续,那么我认为后面的丈夫还是与她分道扬镳吧。因为我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这女人的做法明显是犯法的。反正那女人只能选择一个丈夫。